四月,春光明媚。
我请了年假在家休养。到了某个年纪以后,颈椎、关节都变得不太友好。女儿在寄宿制高中,先生在海上执行任务,说好五月初他们都回家来给我过生日。女儿在视频里说:“现在老妈是老弱病残里的‘病’, 我是老弱病残里的‘弱’,所以……老爸,看你了!”先生拍着胸脯说: “保证完成任务!”
不出门的日子里,我每天睡到自然醒,简单吃点儿午饭,下午通常都待在阳台,看一看花草的长势,土干了的话就浇一点儿水。然后, 我就坐到旁边那把铺着棕色毯子的海绵躺椅上,看看书、刷刷手机,困了就睡一会儿。躺椅很旧了,原来的绒布面料已经磨损得泛起了油光, 但它又牢固得像一位坚强的战士,实在不舍得丢弃,于是就加盖了一张毯子上去,成为我每天消磨时间最多的地方。
但是今天太热了,阳光灼目,明亮而尖锐的光线穿透玻璃,照射在阳台的白色地砖上,蒸腾起一股股热浪。那张躺椅也显得臃肿而燥热, 我本可以把它挪到客厅或是其他房间,但是它太重了,我不想花那个力气。我觉得我应该把床上的被褥换成薄一点儿的,这样晚上睡觉的时候才舒服。
我从储物柜里把夏凉被拿出来,搭到阳台外面的晾衣竿上晒一晒。杏色的薄绒被角被风微微吹起,像是尘封的书页晾晒在太阳底下,抖落出岁月的尘埃。储物柜顶上有一个藤编的盒子,放在那里好多年,我早已忘了里面是什么,但一定不是什么重要的物件。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我把它取下来,放到地上,顺势盘腿而坐,凉凉的很惬意。
盒子里基本上都是上大学时候的信件,信封上的字迹五花八门, 寄信人有我的中学同学,也有小学同学。他们之中很多人至今都还保持着联系,也有几个早已失联。好奇心驱使,我打开一个信封,展开泛黄的信纸,折痕处的细毛绒像被惊醒一般发出微弱的震颤。信里的内容平平无奇,都是些二十多年前的旧事和已然过时的心情,我一封一封读下去,好像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信件底下压着几张明信片,有南非的好望角、埃塞俄比亚的岩石教堂、尼日利亚的拉各斯。明信片背面只有简单的祝好,落款都是:高磊。我一时有些茫然,脑海里努力搜索这个名字。久远而迟钝的记忆里仿佛浮现出一个被浓雾遮挡住的轮廓,却又始终看不真切。
那天晚上,当我盖上晾晒过后干燥的被子时,回忆终于像一头从冬眠中苏醒过来的棕熊,迈着缓慢而沉重的步子,神色哀伤地来到我面前。
那是大四的最后一个学期,学校几乎没有课了。四月初,我买了一张火车票回到家乡, 准备报名参加下个月的公务员考试。
说是回家,其实家里只有我一个人。高考结束以后,父母就离婚了,原来他们早就各自买好了房子,并且说随时欢迎我去住。这所承载了我所有成长记忆和见证了他们支离破碎婚姻的房子自然就归了我。大学四年的寒暑假我几乎都是独自在那所老房子里度过的。它是职校的家属楼,位于闹市区一个偏僻的巷子里。楼层不高,一共只有五层, 粗粝的灰白水泥外墙,楼道里布满凌乱的黑色电线,楼梯间有镂空的菱形透气窗,结着纤细而晶亮的蛛丝。楼宇之间种植着高大笔直的水杉树。每到春夏之季,那一树树的清凉绿意从窗外蔓延到屋里。阳光把水杉细碎的影子抖落在黯淡的几何纹地砖上,还有褪了色的橡木老家具上。我喜欢那一屋子森森然的感觉,就像小时候总幻想自己是住在森林里的精灵。
回来后的第二天,我去了本地一所大学附近的书店,准备买一些考试用书。也就是在那里,我遇到了高磊。
我在书架前翻着书,忽然听到一个陌生却又满含惊喜的声音:“程晓菲!”我困惑地循声望去,一个瘦瘦高高穿浅蓝色夹克衫的男生站在书架的另一头。他正好背着光, 我看不清他的模样,却明显能够感受到从他的声音和身姿传递出来的那股热情的劲头。
“你不记得我了?”他看到我一脸茫然的样子,略微失望地说。
“……是的,抱歉。”我觉得没有必要掩饰,爽快地表示歉意。
“你的书挑好了吗?等你挑好再慢慢说。”他指了指我手里的书,“你准备考公务员啊。”
等我挑好书、结完账,他正站在出口处等我,那儿有几张木质桌椅,我们便坐了下来。我这时才看清楚他的样子,他的头发浓密、乌黑,白皮肤,单眼皮,眼睛里流淌出的笑意, 跟上扬的嘴角汇合成很好看的弧度。
“你不记得我……也难怪,我们毕竟只同学了短短一个学期。六年级的上学期,我转学过来,但是下个学期又转走了。那两年我父亲的工作调动很频繁,我也就跟着不停地转学。后来我在镇江念了中学,直到大学才回来。”他说得很慢,仿佛在适应我记忆苏醒的速度。
我缓缓地点了点头,恍然道:“好像是…… 你一来,就坐在那个……讲台前面。”
“是的!”他激动得几乎要跳起来,“我一个人单独坐,下了课也没什么人玩儿,不过后来也交了几个朋友。”
“你的记性真好,”我由衷地说,“这么多年了。”
“这么多年,可是你好像一点儿都没变。” 他认真的样子带着一点儿孩子气。
我大笑道:“怎么可能!这是变化最大的十年好不好。”
他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白皙的笑脸上晕出一抹淡红。
我们从书店出来,天色尚早,高磊提出送我回家,因为我买了很多书,挺重的。“方便吗?”他小心翼翼地问。
我耸耸肩道:“没什么不方便的,反正就我一个人。”
回去的路上,我跟他简单说了一下家里的情况,“不管怎样,我已经习惯了,而且很享受目前单身独居的状态。”我总结道。
他没有流露出一般人在听说类似事情之后那种礼貌而乏味的关切,只是很自然地问道:“那么我以后可以经常来看你吗?我不会打扰你,只想给你送点儿饭,你就专心准备考试。”他的语气那么恳切,好像拒绝他就显得太小家子气了。
我告诉他其实我挺喜欢做饭的,“不过呢, 如果你不嫌麻烦的话,我当然……也不嫌麻烦了!”
之后高磊每天中午都来我家,带着从学校食堂打的饭菜,为此他还专门买了保温饭盒。不用煮饭烧菜确实给我省了很多事儿。一天里大部分时间我都是伏在窗前的书桌上。窗户是老式的木窗棂,年深日久有些变形, 因而只要不下雨,它就一直敞着,窗外是水杉挺拔的主干和横斜着的缀满纤细嫩叶的绿枝,明净的光线从枝叶间透进来,变得更加柔润、轻盈。街市上传来各种各样混杂的声音, 偶尔伴随着楼下行人一两声异常清晰而简短的说话声,像潮汐一般涌入我的房间。在这每天如背景音乐般的声潮中,每到中午随着邻居家饭菜的香味悠然飘来的还有高磊的自行车戛然驶过、支架落下、车子上锁的声音。
虽然是失散多年的小学同学,但我们好像并没有太多共同的回忆。通常他说起的事在我的头脑里却是一片模糊。比如他说,我们那栋教学楼后面有一扇锈红的铁门,藏在茂密的灌木丛里,他有时上学快要迟到了就会从那里抄近路。“很容易,一翻就过去了。” 说着他还做出翻越的姿势。
“你这么瘦,当然灵活啦,换作杨光可就不行了,他那个大肚子。”我想起杨光胖墩墩的样子,忍不住笑起来。
“你说……杨光?是哪一个?”
我花了一番工夫去给他描述,甚至搬出小学毕业纪念照,两个人相互去指认。然后我们惊讶地发现,我熟悉的那些人他全然没有印象,而他相熟的几个人我却毫无记忆。我开玩笑说,我们两个脑海里的记忆完美地互补了,一定要放在一起才能拼凑出一幅完整的小学六年一班的集体群像。
我的话似乎让他很受触动,一时之间竟然沉默了。他低着头,两手交握,好像陷入某种巨大的情绪之中,忽然他抬起头来,眼睛定定地望着我,严肃地说:“可是这拼图一定会多出来一块。”
“哪一块?”我好奇地问,他却没有回答我。
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在家里那张伤痕累累的圆木桌上吃饭。在我家里,只有那台大冰箱是新的,里面有很多耐储存的瓜果蔬菜, 因为我不喜欢去闹哄哄的菜市场,总是去一趟就买很多菜回来。
那天中午吃完饭以后,他在厨房洗饭盒, 我打开冰箱检查里面的蔬菜,喃喃地说:“你老是带饭来,这些菜都不新鲜啦。要不明天我烧菜给你吃。”
“真的?”他喜出望外,仿佛在确认我是不是开玩笑。
“你给我带了几天饭了,我请你吃一顿怎么啦?”
“那说好了,我明天就来吃你烧的菜。” 他擦拭掉饭盒上的水珠,然后去打包垃圾袋。每次他都会把厨房整理干净之后再把垃圾带走,他干起活来非常麻利,而且很有劲头的样子。
第二天早上起来,我照例先看一会儿书, 把要背的地方圈起来背几遍,然后做几道题, 做完之后照着答案修正一下,最后再把刚才背的内容复习一遍。
等我走进厨房准备午饭的时候已经十点多钟了。当我把芹菜叶子择下来,放到接满水的盆里浸泡时,高磊已经在敲门了。他拎了半只姜母鸭,还有几罐啤酒。
“怎么你还不相信我的厨艺啊,哪有上门吃饭还自带酒菜的?”我故作不满地嘟囔道。
“不是的,这家姜母鸭特别好吃,平时都排不上队。今天不用去食堂打饭,我一早去排队买来给你尝尝。”不知是爬楼的缘故,还是着急解释,他的额头沁出一层细细的汗珠。
我“扑哧”一笑:“你快去洗洗脸。姜母鸭好不好吃不知道,你快成咸猪头了。”
我在厨房烧菜的时候,他也没闲着,不是洗葱剥蒜瓣,就是看我抬手了立马递过酱油来。
“你很懂嘛,肯定也是经常下厨的。”
“这个真不会,如果我会做,就不会总是从食堂打饭了。”
那天中午,我做了豉汁蒸排骨、番茄炒蛋、芹菜肉丝、凉拌莴笋和裙带菜蛋花汤,加上他带来的姜母鸭,菜实在太多了,我们决定不吃米饭,一边喝啤酒,一边聊天、吃菜。
关于小学的那一点回忆很快就梳理完了——这并不需要很多时间,因为那些干枯的往事往往一说就散了,再也捡拾不起来。人毕竟不能靠回忆活着,或者去维系什么。
于是,我们聊起即将结束的大学生活。他告诉我,他已经拿到两份录用通知书,一个是本地最大的国企,另一个是总部在上海的央企,薪资差不多,但是央企有很多海外的项目,补助会多很多。他暂时还不确定签哪一家,视情况而定。
“试什么情况?父母还是女朋友的意见?”
“我父母很民主,他们不干涉我……我也,没有女朋友。”他好像有点儿脸红了, 也许是喝酒的缘故。
其实我早猜到了,如果他有女朋友,是不可能经常到我这里来消磨时间的。在他温和而友善的神情里有一种无比稚嫩的诚挚, 那是未经生活打磨过的浑厚。这“生活”当然包括爱情……
那天午饭我们都吃得太饱了,于是他提议出去走走、消消食儿。春日午后的阳光和煦而宜人,清风拂面,带着一抹淡淡的月桂香味儿。我们走出巷子,在路口右转,然后继续往前走大约五分钟就走到了职校门口。进入校园,迎面是一条被法国梧桐的绿荫覆盖的宽敞大路,不时地有灰喜鹊从树上飞下来,悠闲地踱几步,又“扑棱”着翅膀飞走了。我们顺着这条路走到尽头,那里有一片很大的人工湖,沿着湖边是一条鹅卵石铺就的湖堤,一边种着樱花,临湖的那一边是垂柳。樱花开得正艳,满枝满头。
“我不喜欢樱花,太闹腾了。垂柳就很好, 懂得保持距离感。”我说。
他思索了一会儿,认真地说:“樱花热闹是它本意如此,就像垂柳的疏离也是它的本意。”
“这么说,只要是出自本意的,就都是好的喽?”
“是的,我觉得真诚很可贵……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对一棵树那么苛刻。”
“哈哈,这下见识到我的刻薄了吧。”
“并没有……我,我不知道该怎么说,” 他似乎有些手足无措的样子,“可能我并不了解你。”
“干吗要了解我?我们就做酒肉朋友挺好的。”我像个哥们儿一样拍拍他的肩,然后蹦跳着往前跑去。
或许我是在不知不觉地给高磊传递一个信息,那就是我们的关系就像一起喝酒吹牛的哥们儿一样。但是,后来发生了一件令我颇为尴尬的事情,可能正是这件事的发生, 让我的信息传递失败了。
那天夜里,我被腹部一阵剧烈的疼痛捶醒,立刻下床跑去洗手间,然后开始翻箱倒柜寻找止疼片。但是我找了一圈儿,大汗淋漓,还是没有找到。可能是落在学校宿舍了, 也可能上个月吃完了忘记去买。我握紧拳头抵压腹部,在床上极力蜷缩起来,仿佛把自己缩到最小,痛经也会跟着缩小一样。
不知过了多久,当春日熹微的晨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床单上,我像是赶了一夜路、浑身被露水浸透的疲惫不堪的旅人。我摸出手机,颤着手指给高磊发了一条短信,拜托他帮我带一盒布洛芬过来。很快——比我预想得要快,虽然疼痛会把时间拉长——一阵激烈的敲门声把我从昏昏然中震醒,我佝偻着身子、蓬头垢面地去开门。高磊显然被我的样子吓到了,我却顾不上那么多,喊他快点倒水,拿药给我吃。
吃了药我又昏昏沉沉睡去,这一次睡得逐渐安稳,不管是身体还是意识都在睡眠之中放松、舒展下来。当我睡醒之后,感到一种久违的安详和深深的倦意。
“咦,你还没走?几点了?”我的声音有点干哑,嘴巴里又苦又涩。
“你别管几点,你现在感觉怎么样?要不要上医院?”他紧张地搓着手。
我轻轻一笑:“没事,我这会儿已经好了。”
“好了?真的吗?你确定?”他皱着眉头,不大相信的样子。
我不想再说话了,只是微微点了点头。
晚上的时候,我教他煮了点儿白米粥, 冰箱里有腌黄瓜和酸豆角,拿来配粥吃正好。他不放心地说:“这太没营养了,我给你煮个荷包蛋吧。”
我摇摇头:“我就想吃白米粥配咸菜, 开胃。”
“可是……”
“哎呀你怎么婆婆妈妈的,我又不是坐月子。”话有些不妥,可我也顾不上了,反正今天已经足够狼狈了。
吃完晚饭,我立刻催促他:“你赶快回去休息吧,耽误你一天了。”
“没关系,反正我也没事儿。”他想了想, 仿佛下了很大决心似的,嗫嚅道:“我还是不放心你,我不想走……”
我费解地看着他,想要搞明白他说的“不想走”是什么意思,是要在这里留宿吗?这怎么可能!我再一次明确地告诉他,我已经没事了,我了解自己怎么回事儿,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儿。
他还在犹豫,而我已经不耐烦了,便不再理他。后来,屋子里沉寂下来,我迷迷糊糊快要睡着的时候,仿佛听到防盗门被旋开、又轻轻闭合的声音。
情绪就像某种攀缘性植物,一旦生出小小的触角,就会不知不觉地延伸、无声无息地游走。我对高磊不耐烦的情绪也在那天之后渐渐蔓延开来。我开始不耐烦吃食堂的那些大锅菜,有一股木肤肤的味道。我也对这么一个突然冒出来的小学同学每天都来决定我吃什么感到很荒谬。饭桌上的谈话逐渐变得零落而稀疏,就像那些无精打采的饭菜一样让人提不起兴致。
他却以为我是压力太大、学习太累了, 因而略显慌乱地想要帮我分担点儿什么,于是自作主张地在饭后继续待下去,擦擦桌子、扫扫地,甚至叠起了我的衣服。他做这些事的时候很专注也很安静,好像在做自己的事情一样。做完之后,他会流露出一种心满意足的神气,单纯得像是兜里装满了最喜爱的糖果的小孩儿。
我不知道是什么让他在那个天气阴沉而闷热的下午,在我走出房间准备去拿一罐冰箱里的冷饮时,猝不及防地提出了在我看来简直是不可理喻的要求。他说我可以给他一把钥匙——没有的话,他就去配一把,“这样每次来,你就不用起身给我开门了,可以专心学习。”说完很自然地笑了一下,仿佛我也会觉得理所当然一样。
我站在打开的冰箱前面,冷气拂上来, 把我的声音也吹得很冷:“我想没有必要了, 你以后不用这么麻烦给我带饭了,而且,” 我顿了顿,说,“我应该把这段时间的饭钱付给你,”又可有可无地加了一句,“我不喜欢占人便宜。”
当我把钱递到他面前的时候,他的眼神一下子从疑惑、错愕变成一种深深的挫败感, 像一只受伤的小狗痛苦而无助地望着我。我不敢面对那样的眼神,只好低下头,默默地把钱放到旁边的斗柜上,同时心里感到既困惑又不安。我们只不过是小学同学而已,如果不是那天他在书店认出我,即使迎面走来, 我也丝毫不会注意到他。为什么他要花费这么多时间和精力去重建我们的友情呢?我相信以他的为人和品行,身边一定不会缺少朋友……可是,联想到他最近的行为,我还能简单地定义为“朋友”吗?这样的朋友是否越界太多呢?难道说,他喜欢我吗?
我不想得出这个结论,所以极力避免往这个方向去探究。因为我压根不想谈什么恋爱,不想陷入复杂的两性关系。我看够了父母在婚姻里的上蹿下跳,那个姿态难看极了。
后来,高磊真的没来找我了。生活又恢复了以往的节奏,每周去一次菜市场和超市, 把冰箱和储物柜填满,定好闹钟,提醒自己生理期提前服药。考试日渐临近,我也更加忙碌、焦虑,心里偶尔掠过一丝对高磊的歉意,也像阴天午后的天光淡淡地打在白墙上, 不一会儿就无影无踪了。然而,不知道为什么,每到饭间,我总会下意识地望向防盗门, 好像下一秒就会传来他的敲门声。轻轻的两声“咚、咚”,有点欢愉,又有点迟疑。我一个人坐在圆木桌前,那张桌子显得分外的陈旧、巨大,无处安放。
又过了几天,是我的生日,父母分别叫我回去吃饭,给我过生日。于是一个安排在中午,一个安排在晚上。大同小异的菜式、甜腻腻的奶油蛋糕,还有同等金额的红包作为生日礼物。从父亲家出来,暮色初现,灰蓝色的天空中回荡着几声从行道树上传来的鸟鸣,而我,也像一只倦鸟,急切地想要归巢。
坐在出租车上,远远地看到巷子口的路灯下有一个人影。虽然看不真切,我却有一种奇异的直觉,是高磊。随着车子的行进, 那个身影也逐渐清晰,他看到车子停下,迟疑了一秒钟,然后快步朝我走来。
此时,跟我第一次在书店见到他的情形很像,他背对着灯光,我看不清他的表情, 但是明显能够感受到从他的声音和身姿传递出来的那股哀伤的情绪。
他的声音有些低哑,充满了疲倦:“我以为你……搬走了。”
“我今天去爸妈那儿过生日,早知道你来,就给你带块蛋糕了。”我故意说得很轻松, 好像我们才一天没见一样。
“哦,生日快乐……你想散散步吗?” 他小心地问。
“散步也好,晚风挺舒服的。”
像上次一样,我们又走到了那片人工湖。天空中还残留着最后一丝微光,樱花全都落败了,叶子蓬勃起来。我穿着高跟鞋,走在鹅卵石上有些趔趄,他似乎想扶我一把,不过刚刚伸出手又迅速缩了回去。
“去那边的石凳上坐会儿吧。”他说。
我们并肩坐下,面向路灯照射下波光粼粼的人工湖,垂柳在晚风中轻轻摇曳,像是欲言又止的离人。
“明天要签合同了。”
“哦,你决定签哪个?”
沉默了好一会儿,他才开口:“我想让你来决定。”
虽然从出租车上下来的那一刻,我就有了心理准备,但是等他真的说出来,我还是感到很失望。
他几乎是带着哀求的语气对我说:“你先不要回答我,先听我说,好吗?”
令我惊讶的是,他说起了一件非常久远的事。尽管久远,这件事在我心里并没有消逝。
上小学的时候,我是班里的宣传委员, 负责出黑板报。不知怎么,有一期黑板报惹得班主任很不满意,她严厉地要求我在下周一之前必须重做。我只好在那个周日下午赶去学校。校园和教室空空荡荡的,我来到自己的座位上,呆呆地坐在那儿,泪水好像不受控制似的流了出来。
前一天上午父母爆发了有史以来最激烈的争吵,他们用恶毒的语言咒骂对方,甚至动了手。我把自己关进卧室,准备等他们吵够了就对他们说离婚吧,别再互相折磨了。没过多久,咒骂声停歇了,在我以为终于结束了的时候忽然传来一阵剧烈的推搡声,接着是我的小狗乐乐凄厉而绝望的惨叫。
我立刻冲了出去,乐乐已经停止挣扎了。
高磊说那个时候他正准备进教室去拿遗落的作业,却看到我一个人坐在教室里的背影,不知道为什么,那个背影让他感到那么悲伤。悲伤充满了整个教室,也一点一点把他笼罩住了。
他说他后来经常在校园里默默地看着我, 希望帮我分担那些悲伤的秘密。但是直到转学,也没有机会跟我说一句话。
“那会儿我太胆小了,始终不敢跟你说话,而且,我也总在怀疑自己没有足够的勇气去帮你分担什么……十年过去了,我没有想到还能再见到你……”他的声音因激动而颤抖起来。
夜晚的湖面上没有了风,也没有了白日里的嘈杂,只剩下空旷和沉寂。一只鸟飞过来,又飞走了。墨蓝色的天空散落着几颗星, 月亮已经出来了,静静地悬在柳树的枝梢, 它们看上去挨得那么近,但其实离得很远、很远。在这片渐渐浓重下来的夜色中,我似乎能够看清楚他的眼睛,依旧真诚、满含着热望。我坐在冰凉的石凳上,手也冰凉。我文不对题地说了一些自己对未来的规划,如果考公失败,可能就要开始准备跨专业考研, 因为我的本科专业实在是太冷门了,很难找到对口的工作……我不记得说了多久,直到他眼里的光和热在如水的凉夜中一点一点变暗、冷掉。
那天夜晚,高磊把我送回家,对我说了最后一句话:“你不是问过我吗,多出来的那块拼图,就是你。”然后他迅速转过身, 头也不回地下楼了。我目送着他消失在昏暗的楼梯尽头,又从厨房的窗户里看着他逐渐远去,直至被夜色吞噬的背影。那个背影让我感到那么哀伤,巨大的哀伤一点一点被吸收进更为巨大的夜色之中。
后来,我考上了交通局,高磊入职央企, 去了尼日利亚。每隔两年,他会给我寄一张明信片。明信片上只有简单的祝好,那是直白而显然不需要回复的邮件,好像它寄给了谁其实都不重要,收不收得到也不重要,它只是寄信人跟过往告别的一种方式,也是赋予某些得不到回应的感情一个好的结尾。
六年之后,我随军调到了象山县,以后再也没有收到过他的明信片,我和他彻底失去了联系。
如今,那些尘封的往事随着几张明信片悠悠荡荡浮现起来,一切都历历在目,又恍如隔世。他如今在哪里呢?早已成家立业了吧?二十年过去,不知道他是否还保有他所认为的最珍贵的那种真诚。
我一直都认为自己并没有做错什么,所以任凭他渐渐远去、消失在我的记忆里,就像小学六年级他转学以后我也就彻底忘了曾经有过这么一个同学。时至今日,当人生过半, 我才醒悟年轻时那种简单而纯粹的感情是多么的珍稀、难以寻觅,因为它在我后来的人生旅途中再也不曾出现。这种珍稀对我来说, 就像小时候看到别人一家亲亲热热的样子, 心里感到那么不可思议,在我眼里他们显得有点儿可笑,甚至做作。我就像一个从来没有吃过糖果的小孩儿,无法理解和想象那种美味,反而依赖自己扭曲的认知,视之如草芥!再加上,那个时候的我正困于对未来职业的焦虑之中,前途一片模糊,心里惴惴不安, 无暇顾及、也有意回避他——仅仅因为十年前的一个挂念就对偶然出现、几乎全然陌生的我所付出的真心。不仅如此,我甚至粗暴地、恶俗地试图用金钱去稀释他的诚意,以此来换取自己的心安理得。想到此,我是多么的羞惭!
此时此刻,当我掀开回忆的层层云雾, 慢慢地走进去,直至沉浸在最后那个冰凉而浓重的夜色中,我又清晰地感到了在他离去之时那股巨大的哀伤。不爱,大概是这世上最无辜又最残忍的事。